安徽省君子兰实业有限公司扩建3#、4#生产车间塑料口杯生产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发布时间:2016.9.7 阅读次数:324次
职业卫生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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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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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君子兰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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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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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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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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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13956007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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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及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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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君子兰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2007年被安徽省富光实业股份全额收购成为其名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现有员工500余人,其中研发技术人员60多名。公司地址位于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53号,厂区占地45亩,现有生产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包括2栋5层标准化厂房,1座钢结构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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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
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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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夏、于明洋、罗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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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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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23、2016.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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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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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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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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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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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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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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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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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结论:
拟建项目投产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文),拟建项目属于其中“塑料制品业”,结合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预期强度,经综合分析,其职业危害类别属“一般”类。
拟建项目符合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如果设计、建设和施工过程中能认真落实可研报告以及预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防护措施和建议,项目投产后切实加强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和个体防护的有效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以内,拟建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可以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因此,从职业病防治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2 建议
(1)项目建成后如果生产岗位噪声强度大于80dB(A),应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噪声耳塞。
(2)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完工后自行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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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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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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