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江淮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0万件制动盘加工线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发布时间:2016.9.8  阅读次数:300次

职业卫生网上公示
建设单位
合肥江淮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罗继红13866752649
项目名称及简介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商用车、乘用车及动力总成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汽车厂商。公司前身是创建于1964年的合肥江淮汽车制造厂。合肥江淮铸造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拟新建年产120万件制动盘加工线项目。
现场调查、采样、
检测人员
党夏、于明洋、罗京辉
现场调查时间
2014.8.7
采样时间
/
检测时间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罗继红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噪声
评价结论与建议
1 结论:
(1)拟建项目投产后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氢氧化钠、磷酸和1-硝基丙烷、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其他粉尘、噪声。根据对该拟建项目的辨识和分析,结合类比项目分析情况,该拟建项目的重点防护单元为精车、粗车、清洗、喷涂;重点防护岗位为加工线操作工、清洗及喷涂线生产线操作工、调漆工;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氢氧化钠、磷酸、1-硝基丙烷。
(2)本报告书运用检查表法、类比法相结合的原则对拟建项目的布局、工艺、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程度及防护措施、职业卫生管理等进行了综合分析与评价。通过检查表检查,本项目工艺及设备布局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文),结合该项目职业病危害的分析和评价情况,拟建项目属于 “汽车制造业”,其职业危害类别属“较重”类。
(4)拟建项目建成后在正常生产、设备完好、各项职业卫生防护技术措施运转正常等条件下,加强个人防护,可以将职业病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但由于拟建项目拟采取的工程防护措施、应急救援设施和职业卫生管理等尚不完善,不足部分已在本预评价报告书第8章中提出补充建议,应在后期建设中予以落实。
拟建项目符合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如果设计、建设和施工过程中能认真落实可研报告以及预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防护措施和建议,项目投产后切实加强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和个体防护的有效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以内,拟建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可以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因此,从职业病防治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2 建议
(1)拟建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根据国家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要求,高度重视对职业病危害的控制,确保项目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中补充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得到落实,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使拟建项目投产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的控制,同时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以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工人健康的损害。
(2)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3)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自行编制或者委托有关机构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同时应在该拟建项目完工后的30-180天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见附件。